阴阳五行是个古老的哲学概念,古代的哲学家是用这个要领来概括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一切,而算命的方术之士却用之为命理学的基础理论,因此,这里有阐述之必要。
(一)即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的两个方面。
阴阳明灯风水学就其原始意义来看,只不过是讲太阳日光的向背,即向日的叫阳,背日的叫阴。但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发展和丰富,随着人类思维水平的不断提高,阴阳变成了一对哲学概念,用来表示矛盾体的两个方面,从而广泛解释自然和社会两种互相对立而又统一的制约动态平衡的势力。如昼夜、日月、明暗、动静、寒热、雌雄、男女、刚柔、内外、上下等等,都可分成为阴阳两个方面,它们是相反相成,即对立而又统一;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的协调、统一和斗争,才保持着事物的相对平衡与发展。这种卓越的哲学思维,大量表述于先秦典籍中。如《易·系辞》说:“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这个“两仪”就有阴阳的含义。《易·系辞》还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就是说,矛盾对立面的既斗争又统一,就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再如《黄帝内经》就说得更深刻:“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黄昏至深夜,天之阴,阴中之阴也;深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阳也。”又说:“阳在外阴之使也;阴在内,阳之守也。”这就具体地说明了矛盾的两个方面的互相依存,互相渗透。
(二)组成天地万物的五种基本物质
所谓五行,就是五种基本物质:水、火、木、金、土。这在《尚书·洪范》中,就已经提出。古人由于生产水平的局限,不可能象现代人那样,认识客观自然界的各种事物,是由化学原素的分子组成的,只可能凭直感,认识事物,因而他们就根据观察,简单地认为客观事物是由水、火、木、金、土五种基本物质构成的。这从当时来说,的确有朴素唯物主义的色彩。
(三)相生相克
战国时期,五行之说盛行,并总结出了五行相生相克的观点。“相生”,即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起生发促进的作用,如木能生火。“相克”克亦作 ,或作“相胜”,即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起克制约束的作用,如水能克火。这个观点,的确是辩证的,因为他看到了正是由于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五行,有着相生相克的内在联系,所以才保持了动态平衡。如果只有相克,或只有相生,或者即不相生,也不相克,那皆为不可想象之事。
1、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这,为什么会相生呢?这是古人凭直接观察或亲自感受而得出的结论。如为什么“木生火”呢?他们的解释是:“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生,故木生火”《命理明灯风水学探原》为什么“火生土”呢,他们的解释是:“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同上)。
2、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这,为什么会相克呢?同样,也是古人凭直接观察或感知而得出的结论。如水为什么能克火呢?他们的解释是:“众胜寡,故水克火也”(同上)金为什么能克木呢?他们的解释是:“刚胜柔,故金胜(克)木”(同上)。
说明:
1.相生, 相克
2.顺时针顺次相生,隔一相克
㈣由朴素的唯物思想走向神秘与荒谬
阴阳明灯风水学五行,就其原始阶段来说,有一定的朴素唯物思想与辩证观点,但我们应该看到,这种观点,它是根据人类感官的直接感知得出的结论,它是笼统的、表面的、简单的,并没有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有的即使从表面意义来看,也是错误的。如金生水,这个说法就不准确,金只在高温条件下,成为液体状态,并未成水。但古代的术士们,却将这种观点绝对化,并以此来附会解释异常复杂的社会现象与人生遭遇,那自然会走向荒谬与神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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