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格局的演变过程
从古至今,对“格”的定义和理解,有很多种类型,所以要把“格”的概念讲清楚,得讲下“格”的发展演变史。
一、徐大升《子平三命通变渊源》中“十八格”:
先从《渊海子平》前身———徐大升的《子平三命通变渊源》讲起。
在《子平三命通变渊源》中,徐大升把“格”分为“十八格局”,见前文《子平三命通变渊源》目录所列,分别为:“正官格·杂气财官格 ·月上偏官格·时上偏财格·时上一位贵格 ·飞天禄马格·倒冲格·乙己鼠贵格 ·合禄格·子遥巳格·丑遥巳格 ·壬骑龙背格·井栏义格·归禄格·六阴朝阳格·刑合格 ·拱禄拱贵格·印绶格·杂气印绶格”。
题外话先说明两点:
其一:目录为列十九格,最后两格“印绶格和杂气印绶格”,均为印绶格,所以徐大升称为十八格局。
其二:井栏义格,在《渊海子平》中,写为“井栏叉格”,按照原文描述:
此格庚子庚申庚辰,三处须要四柱申子辰三位全,不必三个庚字,若有三庚尤妙。只要庚日生申年,月时或戊子戊辰不妨,但得支是申子辰全也。……”
文中可以看出,成立条件是“庚日干见申子辰全”,按照申子辰为水为井、庚为金主“义”,所以当命名为“井栏义格”,“井栏叉格”当为后人抄录之误。明灯看到的《子平三命通变渊源》一书,依然为“井栏义格”,故当为“井栏义格”。此明灯额外说明。
这十八格,基本属于较早的格局分类。
可以发现,这十八格的分类,不是基于一个前提条件。比如一群人,一会儿按照男女分类、一会儿按照年龄分类、一会儿又按照职权、财富分类,于是分为“男人、女人、老人、中年人、年轻人、小孩、有钱人、没钱人、科长、省长、百姓”等等,相对而言,由于不是基于一个前提条件,分类相对比较混乱。
徐大升《子平三命通变渊源》成书于南宋宝祐年间,宝祐为1253年-1258年,所以十八格是那个年代的标示。
二、《渊海子平》卷二和《三命通会》的格局大集合:
到《渊海子平》卷二时,《渊海子平》卷二,又有如下论述“格局”的章节:
“正官格·杂气财官格·月上偏官格·时上偏财格·时上一位贵格·飞天禄马格·又格·倒冲格·又格·乙己鼠贵格·六乙鼠贵格·合禄格·又合禄格·子遥巳格·丑遥巳格·壬骑龙背格·井栏叉格·归禄格·六阴朝阳格·刑合格·拱禄格·拱贵格·印绶格·杂气印绶格·六壬趋艮·六甲趋乾格·勾陈得位格·玄武当权格·炎上格·润下格·从革格·稼穑格·曲直格·日德秀气格·福德格·弃命从财格·伤官生财格·弃命从杀格·伤官带杀格·岁德扶杀格·岁德扶财格·夹丘格·两干不杂格·五行俱足格·支辰一字·天元一气·凤凰池”
分类则较十八格更多,较显著的是又出现了“从格”的概念,比如在上述十八格人群的分类上,又增加了以“地理”及“胖瘦”的分类,出现了“浙江人、上海人、北京人、广州人、胖子、瘦子”等等之类,基于的前提更加混乱。
在《三命通会》,继续保留《渊海子平》卷二的风格,且有过之,对格局分类则更加丰富多彩,属于格局的大集合。
《渊海子平》的作者群基本为南宋宝祐的1253年到明朝崇祯七年1634年之间,《三命通会》的万民英生卒为公元1522年到1603年,所以总体格局的大集合观点,形成在那个时代。
三、《渊海子平》卷一的“十格”:
《渊海子平·论日为主》原文:
“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也;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财、偏财,甲乙见戊己也;三曰生气之阴阳,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见壬癸是也;四曰窃气之阴阳,曰食神、曰伤官,甲乙见丙丁是也;五曰同类之阴阳,曰劫财、曰阳刃,甲乙见甲乙是也。大抵贵贱寿夭死生,皆不出于五者;倘有妄立格局,从列其名,而无实用,其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即伤官,析而为之。举此一端,餘可知矣!
以日为主,大要看日加临于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
从这段原文看,似乎颇熟悉,有不知情者,以为在讲十神而不是讲格局。炎黄曰:实际格局就是十神,十神是大的系统,格局是十神的分支。比如十神是“车”,格局是“汽车”,汽车属于车之一种,道理类似。故十神有十,格局亦有十。
此段文字列明几点:
其一是格局有十种。
其二是地支取格局,没有专指月令。
其三是强弱和十神格局为不同系统的两个方面,需要一起论述。
《渊海子平》卷一,从章节排列在卷一来说,应该成书年代较早。
《渊海子平》从卷一的清楚列出十格、否定“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之类格局,到卷二又仔细列出,还是因为出现作者多而导致观点不统一混乱的局面。
另外,目前的格基本取自月令,《渊海子平》卷一《论月令》,却没有论述任何取格之说,原文如下:“假令年为本,带官星印綬,则早年有官出自祖宗。月为提纲,带官星印綬,则慷慨聪明、见识高人。时为辅佐,平生操履。若年月日有吉神,则时归生旺之处;若凶神,则要归时制伏之乡。时上吉凶神,则年月日吉者生之,凶者制之。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时有用神,得子孙力;反此则不得力。”此章节专论月令,却没有月令取格的说法出现。
四、《渊海子平》卷三西山易鉴的“六格”:
但是在到《渊海子平》卷三《宝法第一·宝法第二》章节时,则对格局已经有归纳总结,其中主要有三方面总结归纳。
其一是如何取格的总结。
原文:“子平一法,专以日干为主,而取提纲所藏之物为令;次及年日时支以表其端。凡格用月令提纲,勿于傍求年日时为格”“子平之法,以日为主;先看提纲为重,次用年日时支,合成格局,方可断之;皆以月令为用,不可以年取格。凡看子平之数,取格不定,十有九差。”
可以发现,其取格,只以月令取,不能从年日时支取。年日时支只是作为月令的配合之用。
严格规定了地支取格只从月令取的规则。
其二是格分类的精简。
原文:“是西山易鉴参透玄机,十八格内取六格为重,用相生,定格合局”
六格为重:曰官、曰印、曰财、曰杀、曰食神、曰伤官,而消息之,无不验矣!
其三是对所取“格”用法的总结。
原文:“其法曰:逢官看财,逢杀看印,逢印看官,斯有奥妙不传之法。取四者不偏不倚、生克制化,而遇破体囚为下运;有生有去为福,有助有剥为祸。其理深长,最宜消详切当;不昧庸术,宜熟读幸加勉焉。”
“六格法曰:逢官看财,逢财看杀,逢杀看印,逢印看官。如用印不怕杀;是杀拘印,印拘身,还作上格取之。如四柱逢印看七杀;但有官杀在,运行官杀乡,亦作贵格。月令通官,柱中遇财,财生官妙矣!乃富贵之格。柱中见财,要人财旺,至兴发福矣!但见一杀,则以杀为重,不可又行财旺之乡;乃财生杀旺,当作贫贱之格。凡格当以杀官言之。”
《渊海子平》是多人的合集,随着年代发展不断有后人补充,所以到“西山易鉴”时,已经把徐大升最初的十八格局,归纳精简为“六格”。
六格,是把十神的“比劫、劫财”两个十神撇开在外,然后把余下的八个十神“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食神、伤官”中的“正印偏印“合为一类“印”、把“正财偏财”合为一类“财”,逐成“官、印、财、杀、食神、伤官”六格。
《渊海子平》的作者群基本为南宋宝祐的1253年到明朝崇祯七年1634年之间,所以西山易鉴的“六格”观点,基本也就在那个年代之间。
五、京图《滴天髓》的“八格”:
《滴天髓》上篇第十二章节《八格》对“格”的论述:
“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
《滴天髓》八格,和《子平真诠》的八格有所不同,只是把十神的“比劫、劫财”两个十神撇开在外,然后把余下的八个十神“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食神、伤官”均称为一格,为八格,而没有把“正印偏印”合为“印”、也没有把“正财偏财”合为“财”。
所以八格即:“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食神、伤官”八格。
由于《滴天髓》的原文成书年代已经不可考,传作者京图为宋人,如果是宋人,则此“八格”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宋朝,很可能早于宋末的徐大升;
《滴天髓》最早出现在《明史·文艺录》,《明史·文艺录》成书年代在清初1688年之前,所以此“八格”最晚则为清初的1688年。
六、清沈孝瞻《子平真诠》的“八格”:
《子平真诠》提出八格。
《子平真诠》对格局的分类,基本是保留了《渊海子平》卷三的西山易鉴提出的六格,即“官、印、财、杀、食神、伤官”。在此六格基础上,再加上“羊刃、建禄月劫”两格,合成八格。
此八格,也是把“正印偏印“合为一“印”格、把“正财偏财”合为一“财”格,逐成“官、印、财、杀、食神、伤官、羊刃、建禄月劫”八格。
“羊刃、建禄月劫”即十神的“比劫、劫财”。
所以此八格,其实已经包含所有的十神“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食神、伤官、比肩、劫财”。
是最为全面的对十神的分类法。
《子平真诠》有对“外格”“杂格”的描述。
《子平真诠》二十二章《论外格用舍》原文: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朝阳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则谬之又谬矣。 ”
杂格:
《子平真诠》四十七章《论杂格》原文:
“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列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从这两章节可以发现,取外格有两个前提:
前提之一是:“日与月同,难以作用”,即月令是日干的“比劫劫财”,作者举例:“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基于原理是“提纲有用提纲重”。
前提之二是:除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之外,干头也不能有财官七煞,如果干头有财官七煞,哪怕“日与月同”,也不必用外格。基于原理是“有官莫寻格局”。
从这两章节,可以发现:
其一:外格杂格基本不属于《子平真诠》的主要分类体系,而作为一个补充。
其二:月令和日干同气的“羊刃、建禄月劫”两格,与其他六格的地位是不同的。
故《子平真诠》第八章《论用神》原文: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
而“官、印、财、杀、食神、伤官”六格,是《子平真诠》真正认可的格。此观点基本延续《渊海子平》卷三的西山易鉴的“六格”论,同时也和《滴天髓》的八格观点基本一致,区别只是把正偏印合为印格和正偏财合为财格而已。
《子平真诠》是清朝乾隆年间进士沈孝瞻所著,出版年份按照胡焜倬作序年份,为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年,即公元1776年。成书在后,而沈孝瞻写作在前,沈孝瞻是1739年的进士,此观点大致是清朝乾隆年间1739年左右提出。
肯定是晚于《渊海子平》《三命通会》和《滴天髓》。七、总结:
从以上可以发现,“格”的概念,是个进化演变的过程,从徐大升的不同角度混乱分类的十八格,到《渊海子平》《三命通会》的更多格局,再到《渊海子平》卷三“西山易鉴”的六格法、《滴天髓》八格法、《子平真诠》八格法,形势越来越明朗化,条理也越来越清晰明确。
基本确定了十神之中的“八神”即:“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食神、伤官” 入为正格的观点。而其他格局均列为外格杂格。其中又以“比肩劫财”稍异于八格又稍异于杂格。格局由此基本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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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易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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